反洗钱宣传
提高履职意识、防范洗钱风险——之毒品洗钱
时间:2020-05-25

【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均为毒品罪。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均为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脏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品洗钱特点】

一是以流动资金为存在形式,在现实中多数表现为现金或支票交易;二是其非法性质,必须采取隐秘方式;三是数额巨大,这是相对于其他交易的资金而言,是由毒品的暴利决定的;四是具有国际性质,当代的毒品交易经常是跨国进行。近年来,随着毒品犯罪活动的演变,毒品洗钱活动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例如洗钱金额越来越大,洗钱手法层出不穷;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从西南边境地区向全国大部分地区蔓延;利用网络贩毒和转移赃物,实现“人、钱、毒”相分离等。这些新特点应引起金融机构反洗钱部门关注,相应的强化网上银行、ATM等非面对面业务的监控。



上一篇:提高履职意识、防范洗钱风险——之扫黑...
下一篇:提高履职意识、防范洗钱风险——之禁毒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