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宣传
证券业的洗钱风险
时间:2020-03-30

一、 证券业洗钱风险特征
     1、证券行业会被利用清洗黑钱,违法的证券交易也会“生产”黑钱
     2、证券行业洗钱风险主要存在“离析”和“归并”阶段
     3、证券行业洗钱风险表现形式多样
二、证券行业主要涉罪类型
     1、内幕交易        
     2、市场操纵                
     3、证券欺诈

三、案例分析:上海特大操纵期货市场洗钱案
      2015年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异常巨幅波动,广大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2015年11月,以一起贸易公司为掩护,境外遥控指挥、境内实施交易、作案手段隐蔽、非法获利巨大的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犯罪案件被成功侦破。伊士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业务拓展经理梁某某以及华鑫期货公司技术总监金某某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涉案资金被依法冻结。
      经查明,伊世顿公司系外籍人员GeorgyZarya(音译扎亚)、Anton Murashov(音译安东)在香港各自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后,于2012年9月用两家香港公司名义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以美元出资注册成立的贸易公司。扎亚为伊世顿公司法定代表人,安东负责技术管理。两人在公司成立前分别供职于欧洲的投资银行和期货公司,从事证券期货交易工作。
      据犯罪嫌疑人高某(女,34岁,江苏南通人)等人交代:受扎亚、安东指使,为规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限制,其先后向亲友借来个人或特殊法人期货账户31个,供伊世顿公司组成账户组进行交易。伊世顿公司以贸易公司为名,隐瞒实际控制的期货账户数量,以50万美元注册资本金以及他人出借的360万元人民币作为初始资金,在中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机构认为,伊世顿公司的期货交易行为扩大了日内交易价格波幅,与市场价格走势存在关联性,影响了当时的市场交易价格和正常交易秩序。公安机关认为,伊世顿公司异常交易行为符合操纵股指期货市场的特征,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犯罪。
      侦查还表明,高某将巨额非法获利中的近2亿元人民币通过犯罪嫌疑人邱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地下钱庄”转移出境,交给安东等境外人员。2015年1月,高某受扎亚指使,给予华鑫期货公司技术总监金某某(男,47岁,浙江义乌人)100多万元人民币作为好处费。金某某在全面负责伊世顿公司与交易所、期货商的对接工作中,隐瞒伊世顿公司实际控制的期货账户数量,并协助伊世顿公司对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进行技术伪装,进而违规进场交易。金某某还使用其银行账户帮助伊世顿公司转移资金。
      此次上海特大操纵期货市场洗钱案是一起将操纵市场非法获利清洗到境外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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